律师你好,因村拆迁我爷有五间平房,房权是我爷的名字,当初我爷有过书面说这房子给我叔,书面可能有大队的盖章姐妹签字,请问这书面成立吗?
2025-03-13 10:38尊敬的客户。 您好!关于您提及的问题,我作为您的法律顾问,需要明确指出的是,房屋所有权和使用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您的祖父与您的叔叔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书面协议,那么该协议可以视为对房产的转让。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处理此类争议时,最好能够通过正式的法律程序来确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且要确保所有手续都符合当地的法律法规要求。此外,建议您在处理相关事宜前,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我会尽力为您提供最准确和有用的解答。祝您生活愉快!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