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6年前被车撞了,司机全责,当时颈椎受伤,面部受伤,掉了四颗牙,还有一些皮外伤,一直也没有赔偿,只是在支付医疗费和误工费,然后去年的时候,被告做了个鉴定,说颈椎的治疗费用和误工费他们只占百分之10的治疗费和误工费,还要退还他们百分之90的治疗 误工和鉴定费用,我现在该怎么办?
2024-10-12 19:49首先,您需要了解的是,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对于交通事故中的受害者,应当按照过错责任原则进行赔偿。也就是说,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如果驾驶员负有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关于您的情况,由于您已经完成了司法鉴定,并且法院也认可了鉴定结果,那么接下来的问题是,如何确定保险公司应该承担多少赔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您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按照实际发生的损失进行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保险公司可能不会全额赔偿所有损失,而是会根据保险合同条款来确定赔偿比例。 建议您及时与保险公司沟通,明确赔偿比例以及具体的赔偿金额。同时,也可以考虑向相关政府部门或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寻求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