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会计人员,2016年5月20号开始到一家服装厂上班。10月份申请离职交接,账目结转到9月30的,10月开始的账全部移交给新会计,没有列明交接清单。10月30号正式离职!现在已离职一个多月公司还拖欠我十月份的工资不发,公司以之前交接账目里面加工数量超出,和10月其中一张单据报销重复为由扣押我的工资备注:(公司没有给我们签订正式合同,只有在之前公司验厂的时候签了一份非正式的合同,之前签订的合同只有一份,而且没有关于员工福利等内容,而且只有我的签名公司就拿走了,没有复印一份给我,这样的合同有法律效率吗?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吗?)★公司拖欠的十月份的工资,我没有当月的指纹考勤记录怎么办?
2024-07-15 16:52首先,您作为会计人员,在与服装厂的工作交接中应该详细列出所有财务数据和信息,并确保双方都对这些信息达成一致。然而,如果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完成详细的交接清单,那么这可能被视为一种“默示交接”,即您们双方认为已经完成了交接。 关于您的薪资问题,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因此,即使存在一些争议,例如账目中的加工数量超出或报销重复等,也必须确保您的工资得到及时发放。 至于是否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获得赔偿,比如通过劳动仲裁解决纠纷,或者直接提起诉讼。如果您确实无法证明自己的工资被拖欠,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步骤。 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该公司的违法行为。 保留相关证据,如转账凭证、银行流水、工资条等,以便日后申诉时提供。 如果情况严重,还可以寻求法律援助,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处理。 请注意,具体的法律适用可能会因地区而异,请务必咨询当地的法律专家或律师以获取最准确的建议。同时,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也要注意遵守法律规定,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