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和前夫因感情不和离婚,去民政局办的离婚,拟的离婚协议上写着孩子和房子归女方所有,但是女方不能再嫁,男方可以再娶。否则孩子和房子归男方所有。请问这个协议不公平,能改吗
回答数:518
您好!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通常情况下离婚协议的内容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并且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和道德规范。如果您认为该协议存在不合理之处,建议您与对方进行沟通,寻求调解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如果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提供更多的背景信息,以便我能够更好地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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