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劳动合同合理吗?作为乙方感觉看了之后很不舒服,都没写工作时间,和法定假日,还有加班怎么算钱。我在这家店上班,经常加班,一个月四天假期,但是对方休假我一天要上两个班。就相当于没有假期了,也没加工资。
2024-11-01 15:04您好!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劳动法规定的时间安排员工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日制度,并且需要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工作时间和休息日的安排以及加班费的计算方式,那么可能涉嫌违反劳动法律法规。 对于加班问题,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因此,即使您每天工作8个小时,也必须有至少两天的休息日来确保身体健康和精力充沛地完成工作任务。如果您因为工作需要而连续加班或无法获得足够的休息,这可能会对您的健康产生负面影响。 关于加班费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4条的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因此,在您的情况下,您可以要求雇主按照上述标准支付加班费。同时,建议您与雇主沟通,争取签订更加公平合理的劳动合同,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