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广州工作每年公司都会加薪,但是公司每年也会变相加工作量和减人,这样违反劳动法吗?
2024-11-01 13:31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6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因此,如果公司变更工作量和人员配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并且需要与员工协商一致。否则,这可能构成对员工权益的侵犯。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因此,如果公司要求你增加工作量或减少人员配置,但没有提前告知并给予额外补偿,可能会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建议你尽快与公司进行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并考虑寻求法律帮助。如果你在工作中遇到其他法律问题,欢迎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