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母是组合家庭,继父一方有两个子女,母亲一方原来也是两个女儿,但是几年前姐姐出事离世了,有一些赔偿款,就用赔偿款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写的是母亲的名字。后来父母开始为金钱吵架时,就找律师写了公证书:房子在父母百年后归我继承,但是父亲有居住权,我不能不让父亲住,也不能赶他走,也不能在他在世时卖了。父母亲还有一些存款。现在父母亲为了金钱方面的事经常吵架,母亲想离婚,母亲觉得房子是姐姐赔偿款买的,不能算夫妻共同财产,而且也公证了,可是父亲却要母亲出房子估价的一半钱。就想咨询一下,如果父母离婚,房子怎么分?
2025-06-23 07:28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在您提到的情况下,虽然房屋是在去世的姐姐赔偿款的基础上购买的,但该房屋仍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在处理此类争议时,建议采取以下步骤。 根据当地法律法规,明确双方对房屋的共有比例。 调查并收集相关证据证明房屋是婚前或婚后由一方个人出资购买,并且不存在任何赠与、遗嘱等特殊情况。 就分割方案进行协商,必要时可寻求法律帮助,如聘请律师参与调解或诉讼过程。 最终,如何分割房屋的具体分配取决于双方的具体情况和当地法律的规定。在处理这类案件时,重要的是确保公正和平等的原则得到遵守。同时,为了避免未来的纠纷,建议双方在签订协议或约定时充分考虑未来可能发生的变动,避免因缺乏沟通而产生不必要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