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我2017年3月份开始在现在到单位上班,上班的地方没有跟我签订劳动合同,没有买保险,但每个月补助300元保险费用。单位送我去参加职业培训并拿相关证件,2017年10月份跟单位签了一份三年的培训合同,但本该一式两份的合同并没有给我一份。我先咨询一下:这份培训合同是否有效?我现在想提出离职是否需要像培训合同上签订的赔双倍培训费用给单位?离职后能否拿到我通过培训取得的证件?入职一年单位没有给我买保险但补助了每月300,我是否可以要求单位赔偿双倍工资?
21天前您好!关于您的咨询,以下是我的解答。 关于培训合同的有效性。 -培训合同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协议,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即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关于离职后的权益。 -您可以通过与单位协商或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方式解决离职事宜。 -如果您认为自己因未得到保险而遭受损失,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主张双倍赔偿金。 关于入职时单位未购买保险的问题。 -作为劳动者,在入职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购买必要的社会保险。 -如果单位未能及时购买保险,则可能构成违约,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助您解决问题。如果您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