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姓邱,我跟我前夫是今年二月初十协议离得婚,我们协议书内容是孩子随同我生活,由男方每个月给抚养费1000元,可是离婚至今天为止,已经过去快两个月了,孩子生父电话也打不通,信息也不回,完全不提抚养费的事,我想请问我要怎么讨回孩子该有的抚养费。
2024-08-29 20:24尊敬的客户,根据法律规定,您有权要求被告支付抚养费用。您可以尝试通过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当地居民委员会等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一名专业的律师来帮助您处理此事,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详细记录与对方的沟通和交流过程,并保留相关证据,以便于日后维权时提供有力支持。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