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离婚,我想问,我娘家给我陪嫁的电器我能带走吗
2024-08-29 21:08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原则上应当视为共同共有。因此,在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置的家用电器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除非有明确约定或者证据证明该电器是您一方个人所有的。 在考虑是否带走电器时,建议您与配偶进行沟通,了解其对电器的态度和意见,并充分考虑到家庭的整体利益和和谐。如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您可以按照协议妥善处理电器的归属问题;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则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以维护自身权益。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请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查阅相关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