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三年,有个女孩,离婚了,后来又复婚了,房子是婆婆首付,我们还贷款,共同财产没有,现在怀孕三月,他要求离婚,我同意,我还能要求什么补偿吗
2024-08-29 19:37在您提出的问题中,涉及到婚姻关系的结束以及与之相关的经济和家庭责任。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已经协商一致并且签署了离婚协议,并且该协议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则通常情况下不会存在额外的经济赔偿请求。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一方在婚姻期间因重大过错(如重婚、虐待等)导致夫妻关系破裂时,另一方有权获得相应的损害赔偿金。但是,这种情况下需要证明对方确实有重大过错,并且这种过错对夫妻关系造成了不可弥补的伤害。 此外,如果您希望保留某些财物或权利,比如孩子抚养权、房产分割等,可能还需要通过法院进行具体的诉讼程序来确定这些权益的具体范围和方式。建议您详细阅读当地的婚姻法及相关法规,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