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有个问题想跟您咨询一下。我父母是2010年协议离婚的,家里有我和弟弟两个小孩,两套拆迁房。2010年我22岁,我弟18岁。离婚协议上写的是我和我爸生活,弟弟和我妈生活,两套拆迁房,大房给弟弟,小房给我。两套房子的所有权是我们,父母都只有居住权。现在的情况是我父亲找了一个女的,他们在一起生活一年了。最近我想把房子过户给自己和弟弟,但是因为房子是回迁房没有房产证,而且户主是我父亲,过户不了。我就想问这个女的以后能分我和弟弟的房子吗?有什么办法能保全我们的房子不被那个女的分走
19天前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出资购买房屋,并且产权登记在其中一方名下,该房屋视为共同财产。因此,在您的情况下,即使房子属于回迁房,也应当认定为共同财产。 其次,关于您提到的女婿的问题,这个问题涉及到家庭内部纠纷,建议您与家人进行沟通协商,寻求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例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共有权或分割共有的房产。 最后,为了防止未来可能发生的纠纷,您可以考虑在购房时采取一些措施,比如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或者在房产证办理过程中争取获得所有权人同意转让的权利等。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房地产律师为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