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骑电动车逆行与另一辆电动车相撞,撞后我负责带他去医院检查没什么大碍只是一些擦伤,我也受了伤,我的比他的厉害。我全权负责的医药费和打车费。我当时车速很慢的,但他事后要求赔偿500元,我没给他,我们走的法律程序,他的要求合理吗?我要是不给他赔偿,只担负交通处罚可行吗?还是说必须赔偿,他要多少给多少?谢谢!
2024-11-07 07:07您好!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您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以及赔偿金额。 首先,关于您的车辆速度,如果确实存在过快行驶的情况,这可能会增加事故的风险,并可能影响对事故责任的认定。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尽量提供详细的事故记录或目击者证言,以证明您的行为不是故意的。 其次,对于医疗费用和交通罚款,您可以考虑通过协商解决,或者寻求法律帮助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对方坚持要求赔偿,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裁决。但需要注意的是,最终的赔偿金额将取决于法律规定以及双方的具体情况。 最后,如果您认为对方的要求不合理,可以考虑拒绝支付。但是请注意,拒绝支付并不意味着自动获得免责,仍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总之,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咨询和指导,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希望您能够顺利解决问题并得到公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