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嫁女户口没有动迁,并且孩子户口也落在了村里,村里没有这母子二人的任何福利待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权益)我找到镇政府,他们说,村规就是这样的,我去哪都没用,是这样的吗?
2025-05-22 00:14《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条规定。“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本村村民代表组成。”这意味着,在涉及集体利益和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上,必须经过全体村民或其代表的同意才能决定。因此,您提到的情况中,如果村里的相关规定与法律法规相冲突,村委会应当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村里的相关规定限制了您作为外嫁女及其孩子的福利待遇,您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寻求帮助。根据我国《宪法》第36条的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如果您认为村里的规定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向当地政府反映情况,要求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联系法律援助机构,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请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并采取相应的行动。同时,为了保护个人隐私和避免可能的法律责任,建议您在提供个人信息时尽量保持匿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