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单位开车出了事故,我全责,保险公司赔了1200元,。单位扣我500元是否合理。
2025-09-11 04:03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被保险人无责任时,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有责任的,交强险对每次事故中受害人的损失赔偿限额为12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4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在本案例中,您负全部责任,因此保险公司应赔付12万元,而您已得到保险公司赔付的1200元,则您应当将剩余款项即9960元返还给单位,并且不再要求单位扣除任何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