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前我娘家征收了,我和我女儿的户口一直在长沙当时征收办就分给了我们八万元左右一个的人头费,和55平方一个人的集资房,当时也没去了解,现在想想分的钱都不够买房,请问我现在还可不可以……
15天前关于您所提及的情况,建议您首先联系当时的征收办或相关部门了解相关政策规定。如果相关法规允许的情况下,您可以向征收方申请退还多支付的款项或者获得相应补偿。 同时,如果您在购房过程中遇到了经济困难,可以考虑寻求政府和社会组织的帮助,例如申请住房救助、低息贷款等措施来减轻负担。此外,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提起诉讼要求返还多支付的款项或赔偿损失。 请注意,在任何情况下,您的合法权益应当得到保护,因此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详细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