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时公司发的电脑用于工作,但是这个电脑是我领导让和我一路同行的未成年同事一路随身拿,我们俩坐在客运汽车上出差,电脑是我让她放在汽车座位上头顶货架上的,在路途中却被别人给偷了,现在公司让和我她平摊赔偿3000元的电脑。我觉得我没有太大的责任和她平摊赔偿。 既然是领导让她一路拿电脑,丢失了应该她自己去赔偿,请律师给于解答
2025-02-07 21:34首先,您作为员工在出差过程中将公司的电脑交给未成年同事并由其保管的行为可能违反了公司关于财产安全的规定。这种行为可能会被视为疏忽大意或失职,可能导致法律责任。 其次,如果该电脑确实被他人盗窃,那么除了追究盗贼的责任外,还应当考虑对您的赔偿请求进行处理。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被盗物品属于雇主所有或者雇员个人所有的财物,则雇员应对被盗财物承担赔偿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认为被盗物品应归雇主所有,并且认为自己没有重大过错,您可以向雇主提出索赔。 此外,即使您认为自己没有重大过错,也应该注意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公司要求您和未成年同事共同分担赔偿责任,可以考虑通过协商解决,或者寻求法律帮助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任何情况下,都应确保自己的行动符合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避免因不当行为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