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钢筋零售,2012年在经销商处拿六万元订货,当时会计只在帐册上作了登记,由于有几年交往较熟且接着拖货就没有开收据给我,当货款拉到一半时经销商老板因税务问题被关了几个月,老板出来后称帐册销毁(遗失)了,要我拿收据来,要不起诉他,几年来纠缠了许多次,请问这种情况能胜诉吗?没有收据只有己拖部分货物票据。
2025-02-12 12:41您好!关于您的情况,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双方之间存在合同关系,并且对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证明自己已经完成了交易。 保留所有与交易相关的书面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订单、发票、送货单等; 调查并收集其他可能的间接证据,如物流公司出具的运输记录、销售合同等; 将上述证据提交给法院作为证据材料,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同时,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您进行证据收集和分析。如果您对法律问题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