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问下我公司是2002年开的,当初要求2个合伙人才可以开公司,注册资金50万也是虚假的,只要付1万左右的周转费,其中一人是自己兄弟就帮忙注册了公司,不参与任何事情,问下这种情况对方有权拿钱吗
2024-10-25 13:48在您提供的信息中,存在一些混淆和误解。首先,您的描述似乎涉及多个实体之间的合作或合同关系,包括成立一家企业。然而,根据您的陈述,您提到的“一个合伙”以及注册资本50万元的问题可能需要更详细的信息来确定这些细节是否准确。 其次,关于注册资本为1万元的说法,这通常是在某些情况下使用的一种策略,如简化公司的设立流程,但这种做法可能会导致潜在的法律风险,因为缺乏足够的资本可能导致公司运营困难或被吊销营业执照。 最后,关于合伙人参与情况,如果确实有其他合伙人,并且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和义务,则他们享有公司权益并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如果您希望进一步探讨这个问题,建议提供更多的具体信息以便进行深入分析和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