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结婚四年多了,婚前自己有6万块钱,都是用来补贴家用的,有两个小孩,婚后都是自己一手带小孩,做家务,做饭,就连月子婆婆都没照顾我一天。大宝半岁婆婆就外出打工,打工的钱没给我们用过,我公公在老家的所有开支,和人情世故都是我们。吃的,用的,这几年我娘家也拿了不少,我每次都说,但我老公不让我说,说我斤斤计较,没用。我想问下我要怎么离婚才对我有利,我的钱能要回来吗,两个小孩怎么办,我如果两个都不要的话,又太便宜他们家了,但扶养费怎么算,如果我两个都要的话,我怕我又吃不消,我怎么办的好
2024-12-03 22:15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与您的配偶之间存在婚姻关系长达四年,并且期间共同承担了家庭责任。然而,在孩子的抚养问题上,您提出了一些担忧。 首先,关于财产分割的问题,由于您提供了部分证据表明您对家庭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包括养育子女以及家庭生活的大部分经济支持等,因此可能可以要求对方分担一部分财产,如房产、存款等。这需要您提供更多的财务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贡献。 其次,关于抚养权的问题,如果您希望保留孩子抚养权,则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孩子的生活习惯和成长环境是否稳定。 男方是否有能力为孩子提供稳定的居住环境和教育机会。 男方是否有意愿参与孩子的日常监护工作。 对于抚养费用,您可以寻求法律帮助或委托律师进行评估。一般来说,抚养费用会考虑到孩子的实际生活需求、双方的收入水平等因素。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法院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最后,关于未来的生活规划,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具体的指导和建议。同时,也可以考虑与其他亲属或朋友讨论这个问题,寻求他们的意见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