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家有一处房产是动迁房,但当初我家是外地户,需要暂住费,房名就用的我老舅的名,他当初是沈阳户口,后来我老舅要卖我家楼,我家又用钱买回来的,又写的转让手续,但我爸妈没签字没按手印,只有我老舅舅妈,还有两个见证人的签字。现在我父母都没了,担心我老舅再卖我家房子,有没有什么办法让他把房产权给我?无论以后动迁或是能办房证他都能无条件给我办了哦,忘了说了那房子没有房证,只有土地使用证的绿本。房证办不了因为当初动迁的部门已经没有了,找不到了!
2024-09-17 13:31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家的一处房产可能是通过拆迁获得的,并且在当时的房屋所有权证明上是以您父亲的老丈人(即您老舅)的名字登记的。由于当时您父亲和母亲都没有签署购房合同或确认权属转移,因此该房产可能不具备完整的房地产权利证书。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来处理。 寻求法院协助。如果您认为老舅有出售该房产的意图,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您的权利。在诉讼中,您可以提交相关证据,如拆迁协议、拆迁补偿款支付凭证等,以支持您的主张。 与老舅沟通。直接与老舅进行沟通,说明您的情况和担忧。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可以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解决这个问题。 寻找其他途径。考虑到您父母已去世,您可以考虑联系当地的政府部门,比如民政部门,了解是否有相关的政策或者规定可以作为依据来保护您的权益。 委托律师。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建议您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房地产律师帮助您处理这一复杂的法律事务。律师可以帮助您分析风险,提供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操作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谨慎决定。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