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于2013年6月跟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并且进行了开工建设,但没有进行招投标。在施工过程中补办了招投标手续,并且在中标后又签了合同。请问这俩份合同哪份有效?
5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如果建设单位未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两个月。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三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 如果您公司的行为符合上述规定,即在施工过程中补办了招投标手续,并且在中标后又签订了合同,则该份合同是有效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即使补办了招投标手续和签订合同,也并不能完全排除其他可能存在的违法行为,如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等。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建议您仔细审查并确保所有行为都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