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下关于拆迁后得到的安置房,怎么分配!? 现在老家的房子已经拆迁,分了两套房子,一套110平米,已装修,我们一家三口住,另一套毛坯出租中,两套都还没有房产证,如果现在夫妻两要离婚,女方会得到分配房产的权利?并且怎么分配?男方父母健在,我们有一个女儿未满周岁,母乳期间。(看房子是2016年6月份拆迁的,安置房事7月份拿到手的,已装修好,已住,结婚证是2013年拿的)
2024-11-02 16:24您好!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我将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为您提供一些建议。 首先,您和您的妻子需要协商如何处理这套房屋。如果您们同意共同拥有这套房屋,那么这套房屋就属于你们共同财产。如果您们不同意共同拥有这套房屋,则可以考虑将其出售或出租,所得款项按照双方各自的份额进行分割。 其次,您提到的两套安置房,一套为110平方米已装修好的住房,另一套为毛坯房并正在出租中。这两套房屋都是拆迁后的补偿,因此它们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再次,由于您和您的妻子尚未办理房产登记手续,所以无法确定这两套房屋的具体价值。然而,您可以聘请专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对这两套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并以此作为分割依据。 最后,考虑到您有不满周岁的女儿,建议您在处理房产事宜时充分考虑其权益。您可以在协商的基础上,尽可能地照顾到女儿的利益。 综上所述,对于如何分配这两套房屋以及如何处理女儿的权益,建议您与您的妻子进行深入沟通,并寻求专业意见。同时,在处理房产事宜时,也要确保女儿的利益得到妥善保护。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帮助您解决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