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吃饭的时候捡到手机,然后打开找失主的联系方式,最后发现是坏的,都有监控记录,然后人家在寻找的时候给我打电话我给挂了,然后给丢了,人家通过公安局找到我的工作地址,进门就说我偷了人家手机,然后诱导我写了八千块欠条,我工资不够就晚上在我上班的地方看着我让我和同事借钱还,我知道这个欠条是富有法律责任的,但是他对我的名誉和名声造成了很大的影响,有拍视频,请问这个事情我可以反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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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种情况你只能提起行政诉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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