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证2014年,小孩6岁(一直随男方),分居满两年,情感不和 女方要求2万,她也想要抚养权,
2天前您好!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我建议您考虑以下几点。 首先,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应当尊重孩子的意见。因此,在分割财产的同时,还应考虑到孩子的利益。 其次,孩子是父母共同抚养的对象,任何一方都有权利和义务照顾孩子的生活和成长。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孩子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那么另一方就有责任提供必要的生活支持。 最后,如果您认为自己有能力独立承担抚养孩子的责任,并且对方同意的话,可以协商解决这个问题。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寻求法院的帮助,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