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和朋友去学校接我的孩子放学,到学校门口我的女儿捂着肚子,她同学告诉我有两个同学打了我的女儿,一男一女,那两个中学生出来后我和朋友推打着他俩说要去找校长,这俩孩子不去我们就回家了,晚上到家后派出所的给我打电话让我去一趟,称孩子报警了说我和朋友打了他们,一个星期后这俩孩子做出了两个轻微伤鉴定,派出所以寻衅滋事给我立案了,我因怀孕被取保候审,我的朋友被刑事拘留了,我想问一下,我们这算寻衅滋事吗?今年7月份,案件已经到检察院了,
23小时前您所描述的情况可能涉及多个法律方面的问题。首先,关于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的定性,需要根据具体证据和法律规定来判断。其次,如果您的朋友被刑事拘留,则需要考虑其是否有刑事责任能力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并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此外,如果您的朋友已经被刑事拘留,您可以考虑聘请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以减轻或消除其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也需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健康和安全,必要时可以寻求医疗帮助。 最后,请记得及时与警方沟通,了解案件进展和后续处理措施。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