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里的补充条约那个两年内不得去同行业,法律上可以吗?
11天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有权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至于你提到的“两年内不得去同行业”,这并非法律规定的强制性条款,而是基于个人诚信和职业操守的一种道德要求。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也明确规定了竞业限制的规定,即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应当履行一定的义务,如不泄露用人单位的技术秘密等。但是,这种义务并不适用于所有情况,具体是否适用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综上所述,对于你的疑问,我建议你直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劳动监察大队咨询,他们可以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提供更准确的答案。同时,作为雇主,你也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员工的工作环境和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