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事情是这样的,我爸家有三姊妹,我现在跟我爸妈住的房子是奶奶生前的,奶奶死后并没有说把房子给谁,我姑妈跟幺爸说把房子给我们,(他们两家都有房子)我们一人给了他们10万块,但是我爸申请了公租房,所以名字没法直接过户给他,我又是孙女,更不可能房产证改成我的名字,然后就暂时过给我了姑妈,现在房产证上是我姑妈的名字,因为这是遗产,如果我姑妈要再过给我就要以买卖的形式先交遗产税,太高了,因为我们给了他们钱,所以我们签了一纸协议,说明了这种情况,房子的实际归属人应该是我,都签名盖了手印,如果多年后没有过户姑妈不再世了,那她的儿女说房产证是她妈的名字,不认了,到时我怎么办啊,会扯皮吗?
20天前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你和你的父母在继承权方面存在争议。在这种情况下,你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法律途径。首先,你可以寻求法律帮助,比如咨询律师或进行公证,以便确认你们之间的协议是否有效。 遗产税。虽然你已经支付了财产转移费用,但房产证上的名字仍然需要变更至你的名下。如果你的父亲希望保留房产并继续使用它,他可以考虑将房产赠与给你,并且可能不需要缴纳遗产税。然而,这需要经过一系列法律程序,包括签订遗嘱、评估价值等。 长期管理。即使房产证上有你的名字,你仍然需要负责管理和维护该房产。这意味着你可能会面临一些额外的责任和义务。 子女反对。如果姑妈的儿子对房产证上的名字持有异议,他们有权要求重新分配房产。这种情况下,你需要准备充分的证据来支持你的主张,例如签署的协议书、相关文件等。 未来规划。为了避免未来的纠纷,建议你在与家人讨论这个问题之前,先制定一个详细的房产管理计划,明确各自的权益和责任。 总之,在处理这类复杂情况时,最好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利益。同时,也要考虑到亲情关系的重要性,尽可能通过协商解决争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