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关于小孩抚养费,小孩随母生活13年了,当时法院判决男方支付抚养费300元一月,现加起来有4万来元了,而现男方未付一分钱,我有什么途径将这抚养费要回来,
14天前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通常为子女成年时。因此,如果您的孩子已经满十八周岁,并且能够独立生活的,那么抚养费的给付义务应当终止。 至于您提到的男方未能按照原判决书支付抚养费的问题,建议您先与对方进行沟通协商,看是否能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如果没有达成协议,您可以考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照原判决书的规定履行抚养费的给付义务。 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男方确实没有按期支付抚养费的事实,同时也可以请求法院判令男方按照原判决书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费用。 请注意,为了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建议您在进行任何法律行动之前,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律师,以便获得最合适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