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法官!我想资询一下!我的老婆三年前的一天跟别人走了!多方打听!没有消息!现在我们还没有离婚!几个月前打听到了!她在恩施白果坝!和人住一起三年多了!我想找她离婚!我们还有一个儿子!4岁了!想通过法律援助要扶养费?不知能不能帮我!谢谢您
14天前你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并且无法挽回的情况下,法院可以判决离婚。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孩子的年龄、健康状况、与父母的感情等。如果你希望获得孩子抚养权,建议你先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相关证据证明你的身份和能力,同时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 在处理抚养费方面,你可以要求对方支付一定的费用用于孩子的教育和生活开支。具体数额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确定,例如孩子的实际支出、当地的消费水平等因素。如果你认为对方未能履行抚养义务,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最后,无论是否成功获得抚养权或抚养费,都建议你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祝你早日解决问题,家庭幸福美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