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一套房子,登记前买的,两家共同出资,但在老公名下,按揭还款。我们都上班,同时一起注册一家厂子,现在我们有信用卡欠款60万,他20万,我40万,没有存款,我俩一人名下一辆车,婚后的,我们现在离婚,我要和他一同承担债务吗
2025-03-26 04:54在婚姻关系中,双方共同拥有的一套房产归夫妻共有财产,在未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应视为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的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因此,对于这套房产产生的债务,应该由双方共同承担。 至于信用卡欠款,由于你们结婚后共同经营工厂,这一期间的收入也属于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如果你们愿意协商解决债务问题,可以考虑签订债务协议,将债务分担到各自能够负担的部分。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解决债务问题,并且在判决书中明确规定债务如何分配给双方。 最后,作为律师,我建议你们在处理债务问题时,考虑到家庭经济状况和个人能力等因素,尽量避免加重对方的经济负担。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财务顾问或法律顾问的帮助,以确保债务分配公正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