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三轮车在前面正常行驶,出租车追尾,造成三轮车翻车,车上一个六十多岁老人,两个孩子,一个九岁,一个十三岁,老人和九岁的孩子受伤,老人头部轻伤,右肘轻伤,孩子后脑缝了四针,出租车全责,出租车有保险,请问出租车最多能赔偿多少钱?
2025-07-30 08:4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或者承担不超过比例的责任。”因此,在本案例中,由于是紧急避险造成的伤害,因此保险公司应当对受害者进行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受害者的实际损失情况对受害者进行赔偿,具体数额需要依据司法鉴定的结果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