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9年,结婚时男方的一套农村自建房,现有2个女儿,今年2月左右离婚,户口还未签回,现自建房要拆迁,请问拆迁后的补偿,女方有没有分配的权利。
2024-09-27 19:2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父母为双方购置的房产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该房产是在婚前购买且登记在一方名下,则可能被视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但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父母出资购房或以其他方式对另一方的购房行为提供帮助的情况,则可能被视为对共同财产的贡献,并可能增加其份额。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于婚后取得的房屋及其他财产权益,除非有明确约定或法律规定,否则应视为共同共有。因此,在您提到的自建房拆迁的情况下,即使该房产是您丈夫的婚前财产,也有可能会按照共同共有原则进行分割,包括给予子女一定的份额。不过,具体如何分割需要根据当地法律法规以及双方的具体协议来确定。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拆迁后房屋被重新安置,那么您和您的孩子是否有权利获得相应的安置费或其他补偿,也需要依据当地的政策法规来判断。 总之,关于自建房拆迁的补偿,涉及多个方面的问题,建议您详细咨询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者专业的律师,以便得到最准确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