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闹离婚,我们并没有矛盾,但她爸妈一直不同意,现在已经分居有两年多了,她起诉离婚,我们有两女儿,可我想要两个小孩扶养权,她不肯给我,说是一人一个,大的我带着,我想问我还有没有要会小女儿的扶养权?如果小女儿判给她,我有没有要求女方不能更改我女儿的名字,当然,可随我老婆的姓,我不想自己的女儿跟随别的外人姓。
2024-09-12 18:23在处理涉及子女抚养权的问题时,双方需要充分考虑孩子的最佳利益。根据中国《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享有共同抚养的权利,并有权决定子女的抚养和教育方式。如果你认为你更有能力照顾孩子,且孩子愿意跟你一起生活,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同时,为了保护孩子的权益,建议你与对方协商解决这个问题,以达成有利于孩子发展的协议。此外,对于孩子的名字问题,可以根据法律规定或双方的具体约定来处理。最终,你的目标是为孩子提供最好的生活环境和支持,这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支持、情感陪伴等。请记住,在做出任何决定之前,请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