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女方要求离婚,财产平分,男方不同意,因为女方没为家里挣过一分钱,这种情况男方该怎么办,女方在娘家时得的病,在婚姻期间男方花费近8万治疗,这种情况可参与离婚财产分割内容吗
2025-04-27 14:50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有平等的财产权利和义务。如果一方没有为家庭作出经济贡献,另一方有权请求适当补偿。对于您提到的情况,如果男方认为自己已经对女方进行了经济支持,并且治疗费用也很大一部分是自己支付的,那么他可以考虑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争取在离婚过程中获得更多的财产份额。 此外,关于您的病情问题,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情况下,医疗费应当由双方合理分担,但如果是因一方过错导致的疾病,可能会影响其权益。建议您与对方进行沟通,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