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前夫在2008年就离婚了,之后我没有履行孩子的抚养费,他到法院起诉我,使我身份证成了黑名单,因为我和他之间不管是婚前婚后都是我一个人赚钱养他和他妈。中共花了有30多万,现在我可以要求他还我钱吗?现在钱估计是追不回来了,我在离婚后发现他早就在离婚前那我的的出轨了,他觉得理亏,我2013年我们自己协商,他说孩子他一人抚养,但是后来他又返回了。使我身份证上了黑名单,这个凭据我可以到法院起诉吗
15天前首先,关于您提到的问题,如果您与您的前夫已经离婚,并且没有按照协议支付过孩子的抚养费用,那么他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您支付相应的抚养费。 然而,您提到的“中共花了有30多万”并没有提供具体的数额或者详细情况,这可能会影响到案件的判决结果。此外,您还提到了“他在离婚前对我进行了出轨”,但没有提供任何证据来支持这一说法。因此,在进行诉讼之前,建议您先收集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 至于您提到的“在离婚后发现他早就在离婚前对我进行了出轨”,如果确实存在这种情况,您可以考虑将这一事实作为一项新的指控,以便在诉讼中提出更多的证据。 最后,您提到的“他返回了”,这可能是指他再次回到您的生活中,也可能是因为其他原因导致您无法联系上他。无论哪种情况,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总的来说,如果您需要处理类似的问题,请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