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结婚已七年有余,崽6岁多了,经常闹矛盾,吵吵闹闹,是经常的事,就在前两年闹了一次严重的,我老公打了我,我把娘家人叫来了评道理,没想到他们家反咬人,还找我陪了12000元钱,说我娘家打了他娘,其实是她自己摔的,而且我老公也只听她娘的,根本不把我放眼里!重要的问题是:我家去年增收了,买了两套安置房,是买的别人的,自己没受,合同上写了我和老公两个人名字,但现在过不了户,还有他拿自己和崽的人头费共6O万,买了三套公寓房,公寓房价钱共8O万,首付40万,贷款40万,也还没过户,且还没交房,但房子合同上只写了他名字,万一我们有纠葛,这些房产会该怎么分?我自己30万人头费和崽独生30万人头存我帐户了
14天前根据法律规定,您与您的丈夫在婚姻关系中共同享有对房产的所有权。因此,如果这套房产是由你们两人共同购买并登记为你们双方的名字,则它应该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至于您提到的“30万元的人头费”,这个金额是否属于您的个人财产或者用于您和孩子的教育等用途,需要进一步确认。一般来说,在离婚时,法院可能会考虑这些款项是否属于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并要求平均分配或分割。 关于儿子的抚养权问题,通常情况下,孩子抚养权的判决将基于父母的经济状况、健康状况、家庭环境等因素来决定。建议您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