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叫刘艳赤峰的我跟前夫离婚4年了,有一个孩子今年7岁了跟男方扶养,我每个月给孩子打扶养费300,2018年1月份被起诉赠加扶养费要求每个月1000元,跟前夫离婚后没工作,再婚后现在有一孩子三岁一直在家看孩子,一直没工作没有收入,马上要开庭了,我没在赤峰那边开庭法院所在地,如果开庭不到,法院会怎么判决?会按着原告的要求判吗?如果去应诉我都要做好什么准备?谢谢
2025-05-25 10:32尊敬的刘女士, 感谢您向我咨询关于子女抚养权和赡养费的问题。根据中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于涉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通常遵循“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来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 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与前夫已经离婚并共同抚养了一个7岁的儿子,并且双方都没有工作能力提供经济支持,因此,法院很可能会基于这一事实判决您的孩子由前夫抚养,而您每月支付一定金额的抚养费。此外,鉴于您无法提供经济支持的事实,可能还会要求您承担额外的费用,如医疗费等。 至于您是否需要亲自参加庭审,这取决于当地人民法院的规定以及具体情况。如果您因特殊原因无法前往,可以考虑委托一名法律顾问或律师代表您出庭。在法庭上,您可以向法官详细陈述您的情况和理由,并提出相关证据以证明自己的权益。 最后,建议您提前准备好相关的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婚姻状况证明、子女的成长记录、经济状况证明等,以便于顺利地应对庭审。同时,也可以尝试通过调解解决纠纷,这样既可以避免长时间的诉讼,又能保护双方的利益。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祝您早日解决问题!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