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问过一次,可能不太详细,现在重新问问,一个婆婆,有三个儿子,他的三儿子独自一人赡养父母十几年了,在前年因事故去世,获得赔偿金,比如说50万,其中说明有5万是赡养老人的费用,其他金额没做说明,三儿子去世后留下妻子和一个上小学的女儿一个一岁的儿子,去世后的一年,三儿子的妻子赡养老人半年,其大儿子赡养半年,今年初,三儿子的妻子提出三个家庭共同扶养老人(因为需要在女儿学校照顾女儿不方便,但是婆婆的大儿子提出必须把老人的赡养费5万元拿出来三家平分,然后轮流照顾,同意后,其大儿子又改变主意,要求分另外的45万元,以其母亲的名义,我想问,除了这5万元的赡养费,其母亲要分配另外的45万元合法吗?
14天前根据法律规定,赡养费是指老年人生活所需的基本费用,包括食物、住房、医疗等。如果老人没有子女或其他亲属可以提供帮助,那么他们就需要通过政府和社会救助等方式来维持基本的生活需求。 关于您提到的情况,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赡养义务应当由成年子女承担,而不仅仅是三儿子一人。因此,即使三儿子去世后留下了5万元用于赡养父母,也不能视为他有权利将这5万元作为遗产的一部分进行分割。 其次,对于三儿子的妻子提出的赡养老人的请求,应该由她本人以及她的丈夫共同承担。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对家庭成员负有平等的赡养义务。如果她拒绝履行这些义务,那么她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后,关于大儿子的要求,虽然他在之前答应了共同抚养老人,但在之后却提出了新的要求,这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法律规定,赡养义务应当由成年子女承担,而不是由他们的配偶或继承人承担。 综上所述,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建议及时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