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房子,没有口头答应租,没签合同,业主给了钥匙,但是没有入住,业主让付房租。需要支付给她吗?
2025-12-10 11:12在您未与房东签订正式租赁协议的情况下,您无需向房东支付租金。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租赁关系应当以书面形式确立,并且必须经过公证或登记才能生效。因此,如果您认为自己是合法的房客,那么您有权要求房东退还您的押金并终止租赁合同。 如果您已经接受了房屋作为短期居住场所,并且与房东签订了口头租赁协议,则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补偿金给房东,但具体金额应根据当地法律和双方约定来确定。如果房东明确表示不希望您入住,则可能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争议时,请确保有充足的证据支持您的主张,例如短信、通话记录等,以便于证明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