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十年,没有财产,分居7年,现告离婚。对方起诉离婚,孩子一直是我抚养,大的14岁,小的12岁,请问前7年一分不付抚养费过,现在可以主张要吗?收到法院传票了,4月份12号开庭,没有起诉要孩子
17天前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与配偶已经分居七年,并且孩子一直在您手中抚养,那么根据中国法律规定,您有权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用。然而,具体数额和支付方式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双方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在提出离婚诉讼之前,建议您先与配偶进行协商,尝试达成一个有利于双方的协议。如果协议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请求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的判决。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家庭律师帮助您处理相关事宜。 关于孩子的抚养费,法律规定应当按照孩子的实际需求和生活标准来进行计算和支付。因此,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您应该提供详细的收入证明和其他相关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的法律适用和应对策略应由专业律师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希望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