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是珠海代耕农,上个月根据珠海代耕农政策户口迁入小林社区集体户口(非农),1990年小林村一村民把房屋卖给一个中山市农民,1999年我父母从中山市农民手中购买此房屋,房屋有集体使用证,合同有当时村委盖章,有镇律师服务所盖章,一直没过户,我到国土所办理过户不批准,说不是同一集体不可以办理,说让我去找律师帮忙,
15天前关于您提到的房屋买卖和户籍迁移的问题,建议您采取以下步骤。 确认房屋的所有权。首先需要确认该房屋是否真正属于原卖方所有,并且是否有合法有效的产权证明。如果有疑问,可以向相关部门或法院进行核实。 了解当地的户籍管理规定。珠海和中山地区的户籍管理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因此在办理户籍迁移时需要遵守当地的法规和程序。 联系相关政府部门。您可以联系当地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安局户政科等政府部门,询问相关政策和流程。 寻求律师帮助。如果您认为自己无法自行解决这个问题,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找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可以帮助您更好地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问题时,一定要确保您的行为符合当地的法律规定,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