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借了10000元,他们叫我交1000块钱保险款我交了,还让我交银行款2000块钱还说让银行看看就行了,我一直没有交,他们说要起诉我,这个银行款合同上面没有,但是合同上面有我的手指印和签名,他们10000块钱没有借给我,我这个算不算违反?
2025-04-13 17:42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借贷纠纷。如果您认为借款金额不足或不真实,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法律程序中,借款人有权要求偿还实际借款的金额。 违约责任。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借款金额,并且借款未得到全部偿还,那么可能涉及违约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寻求法律帮助来确定您的权利和义务。 证据效力。关于合同中的银行款是否属于借款的一部分,以及是否需要履行银行款项,需要依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合同条款进行分析。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准确的法律意见。 诉讼准备。即使存在争议,也应确保所有文件完整无误地准备并提交给法院,以便于法律程序的顺利进行。 请记住,在处理任何法律事务时,重要的是要仔细研究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这些法规。同时,寻找合适的法律顾问的帮助也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