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人在进我家店的时候刚推门进去就在我家店里的台阶上采空了,这个责任谁负?因为我家刚开业所以门上没有贴,小心台阶这个字
2025-07-03 18:11您好!首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原告能够证明其对被告的行为存在过失,则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您提到的“小心台阶”字样并不足以构成侵权,因为这只是一个提醒性的提示,并不意味着该行为会导致他人受到损害。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与对方进行沟通和协商,尝试达成一致解决方案。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当遵循公平正义的原则,尽量避免采取极端措施。希望上述信息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