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是2016.2.16结的婚,相亲认识的,没有感情基础,结婚一年多,男方一年到头在外上班,我在家待了06年7月份到07年一月份,外出上班,一年多觉得还是没有感情,提出离婚,男方不肯离,婚前男方买了房,没有我名字,现在协商要求我赔他买房子的钱,说因我而买,结婚的时候彩礼钱是六万,我想问一下,如果走法律程序的话,关于财产纠纷这一块,能保全多少,还是说要赔多少,我提出的离婚
2024-12-06 06:26首先,婚姻关系的解除需要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可以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在诉讼离婚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对于你提到的房产和彩礼问题,如果你认为这些财产属于你的个人财产,那么你可以主张这部分财产归你所有。但是,你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这些财产确实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并且这些财产是你与对方共同生活期间所获得的。 至于你提到的赔偿请求,这取决于你们之间的具体约定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一般来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不得无故要求另一方赔偿,除非有确凿的证据表明该行为导致了财产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 综上所述,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建议你尽早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你处理相关事宜。同时,你也应该考虑清楚自己是否真的想结束这段婚姻关系,并对自己的未来做出正确的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