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有一个亲戚,已婚,前段时间在外面有外遇,跟外面女的有照过结婚照,同居过,生了一个小孩,但未领证,未办过酒席,外遇不知道她已结婚,外遇在生小孩前知道了,外遇跟我亲戚协商好把小孩生下来,送人寄养,她们分手,外遇走了,之后,我亲戚就找了一个熟人,把孩子寄养了,我亲戚回归家庭,之后那女的反悔了,告我亲戚卖了孩子,我亲戚寄养孩子的时候,收了别人35000元。现在被外遇起诉,我亲戚准备把小孩要回来,把钱退回去,并且跟现在老婆,离婚,我亲戚还会承担法律责任或者赔偿么?不懂法律,麻烦大神解答,非常感谢
2026-01-23 22:02根据法律规定,您亲戚的行为可能构成遗弃罪。如果他没有尽到抚养和照顾孩子的义务,那么法院可能会认为他违反了法定的抚养责任。此外,他收取了他人财物(35000元),这可能是犯罪行为。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您的亲戚是否应该将孩子归还给外遇者并要求退还财物,以及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或赔偿,取决于具体情况。例如,如果外遇者的指控是不公正的,或者是基于恶意诽谤,那么您的亲戚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来证明自己的清白。 建议您联系一位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更详细地了解您的情况,以确定最佳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