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离婚精彩答辩状,男
2019-09-28 10:29关于原告某男起诉本人离婚一案,今虽同意与之离婚,亦同意分割财产,但因原告在诉状中所列的离婚理由,与事实严重不符,特作如下答辩: 一、婚前认识时间较短 这条不是事实,被告与原告是邻居,从小学到中学一直是同学,不仅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彼此还都是对方的初恋。如果说这么多年的相识相伴及相恋还是婚前认识时间较短的话,我真不知道两个人相互认识要多少年才是时间较长,或者说时间是刚刚好。 二、 婚前了解不够 这条太牵强,我们是从小在一起长大的玩伴,相互之间了解的比自己看自己还透彻,就算小时候不懂事,那么读书长大以后呢?彼此之间来来往往的情书,就一些事情进行的讨论,从有分歧到相互一致,这不是很能说明问题吗? 三、性格不合 这条没有道理,其理由基本上是第二条的延伸,没什么本质差别,试想,如果是了解不够,何来性格不合?其实原、被告两人都是什么性格,我们从小就都知道。甚至对方爱吃什么不吃什么都了然于心。被告自己也曾说过,我们是夫唱妇随,琴瑟和鸣。性格不合应该是早就不和了,怎么会到现在孩子都长大成人了,被告也早己红颜尽逝了,才发现彼此性格不合?还不如直说审美疲劳,比性格不合更贴切。 四、没有爱情的婚姻 没有爱情?没有爱情当初为什么还要一封接一封的情书,一捧加一捧的玫瑰?难道当初许下的山盟海誓不是为了爱情吗?想当年口口声声的我爱你是什么意思?既然没有爱情当年为什么还向我求婚?或者说,你这是下半身思考的动物本能,这分裂的性格就是上半身和下半身分别思考各行其事的正常表现? 五、婚后未建立起感情 这条更是没有根据,原、被告结婚己经二十多年了,虽然婚后生活中各种争吵时有发生,但哪有夫妻不拌嘴呢?有时候吵架也是一种沟通。原、被告从恋爱时候起开始创业,白手起家,历尽种种艰苦,想当年为了进货送货舍不得花钱请人运输,多数情况下两人都是一起骑着人力三轮车自力更生,风里来雨里去,严寒酷暑,上坡下河,从来都是劲儿往一处使,彼此心疼对方都是自己多用些力气,能说是没有感情吗?或者说是时至今日都没有建立起感情吗? 六、夫妻间无法沟通 关于这条,真想问问原告,你的起诉状是自己写的呢?还是从网上下载的?被告虽然是自学成才,但好歹也是研究生学历,怎么着也比你的高中毕业强吧?本人虽然是家庭主妇,负责家里各种家务活儿,包括伺候老人孩子以及你,但外出公关我不是没有参与过,公司多少订单都是我谈来的你不清楚吗?长这么大我们之间说过多少话你都遗忘了吗?我跟那么多人都有沟通都能沟通,为什么到了今日单单就你无法和我沟通呢? 被告上述辩解均是事实,并有相关证据加以证明,原告如有异议,仍可再行商榷。虽然原告所诉还有许多与事实不相符之处,但考虑到两人马上就要解除婚姻关系,从此就是陌路人,因而就此搁笔,不再罗列了。 此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