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已婚男人生了孩子,自己在医院生的,出生证上跟我姓,希望男方付孩子抚养费,但不想男方要走孩子,请问可以帮我吗?
2天前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已经离婚,且子女由一方抚养,则另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但是,如果您与对方没有办理离婚手续,并且双方都没有放弃对孩子的抚养权,那么您有权要求对方承担部分或全部的抚养费用。 关于抚养费的具体金额,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具体数额应当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此外,由于您的情况是通过医院生育的孩子,因此可能需要向医院索要有关生育费用的信息和凭证,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详细的法律意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