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后,老宅协义写明归父女所有,父亲有权不给女儿吗
14天前您好!关于您所询问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视为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时,对于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按照平等原则进行分配。如果您与前配偶就该房产进行了协商并签订了协议,那么您有权利依据协议要求获得相应的份额。 然而,如果该房产是通过赠与、继承等方式获得的,或者是在离婚前就已经存在了,那么这些财产通常被认为是个人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在这种情况下,您的父亲无权要求您支付房产的相关费用。 请注意,具体处理此类问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解答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