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2018年7月27日在大庆东城领秀水世界游乐场,领孩子去玩的时候因场地防滑设施不齐全,摔倒后导致左脚脚趾骨折,并且该游乐场所没有明显的注意事项标识,现在医生要求我在家休养3个月,我想咨询下,我是否可以向该游乐场所索要误工费,我是一名物业经理,现因受伤只能在家休养,已经严重的影响到了我的正常收入。虽然娱乐场所的负责人答应向该游乐场所的老板申请费用,但都一个月了也没有给我回复,我想知道该游乐场所有没有责任佩服我误工费?
2025-10-21 17:09尊敬的客户。 关于您的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在旅游或娱乐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事故,您有权向相关责任人索赔误工费。在此情况下,您可以考虑将该游乐场所作为被告之一进行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同时,由于您是一名物业经理,在受伤期间无法工作可能会对您的生活产生影响,因此您有权要求赔偿由此产生的误工损失。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依据医疗报告、误工证明等相关证据来确定。 建议您及时与游乐场所沟通,了解对方的态度和处理方式,协商解决纠纷。如果协商未果,您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请您注意保护好个人隐私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者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联系我。祝您一切顺利! 此致 敬礼!